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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廖本现代汉语增订五版语法问题指析(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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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(73) (3)两个小伙子走 (73) (1)……给她送 (26) (4)从早上工作 (26) 我们暂时将这类所谓“时地补语”及前面的中心语概括为:V+到(在、向)+NP格式。这里之所以提
<在何方>(73)
(3)两个小伙子走<向海边>(73)
(1)……给她送<到火车站>(26)
(4)从早上工作<到晚上>(26)
我们暂时将这类所谓“时地补语”及前面的中心语概括为:V+到(在、向)+NP格式。这里之所以提出是“时地补语”还是“时地宾语”的问题,是因为这其中的“到、在、向”在黄廖本语法体系里都是具有动、介两类语法功能的词(见第10页“动词”部分和第26、27页“介词”部分),在上面的格式里,如果它们是介词,自然与NP组成介词短语,作V 的时地补语;如果它们是动词,则先与V构成中补短语,共同作NP的动语,NP则为时地宾语。实际上,NP做时地宾语要比“到(在、向)+NP”做时地补语更为合理。
第一,“到、在、向”与NP之间可以插入动态助词“了”。比如可以说:这事就出在了1949年;两个小伙子走向了海边;从早上工作到了晚上;给她送到了火车站。至于“生在何处”句,因为表达的是带有普遍性的人生哲理而不是叙述具体的事情,所以不便加“了”,但是在叙述具体的事情时是完全可以加的,如:他生在了抵抗侵略的战争年代,却死在了抗战胜利的前夜;他生在了贫苦家庭,却死在了富贵乡里。与此相类的还有:他的书落在了寝室里;她的笔放在了桌子上。我们知道,动词能后附动态助词,介词是不能的,而“是否能加动态助词”也正是教材(第73页)所强调的区分动词与介词的重要标志。
第二,如果作介词处理,NP为时地以外的名词语,都讲不通。比如当“到、在、向”用于人的五官功能动词与所关涉的对象之间时,整体析为中补结构就讲不通,我们不说:看<到鲜花>,听<到歌声>,闻<到香味>,尝<到滋味>,说<到这件事>。那么,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有当NP为时地名词语时,“到、在、向”等才为介词呢?回答是否定的,因为那就等于说是时地名词语决定了前面与之搭配的是介词,这显然是说不通的。一方面,时地名词语前面除了介词,也不排斥(甚至更多的情况是)动词等其他词类与之搭配,就以“晚上”“火车站”为例,比如:过了晚上,一晚上,昨天晚上;进火车站,北京火车站,寂静的火车站。另一方面,介词既可以与时地名词语搭配,也不排斥(甚至更多的情况是)与其他名词语搭配,比如:以雷锋(为榜样),把我们自己的事情(办好),为了胜利,向我(开炮),在我(看来)。反过来说,“到、在、向”为动词,NP为时地宾语,就没有上述冲突了。
五、存现句判定标准问题
众所周知,存现句属主谓句,存现句重要的句式特点之一就是句首有处所词语作主语,而据第88页和第106页都将存现句划归于主谓句的动词谓语句来看,黄廖本也是坚持这种观点的。比如黄廖本(第88页)在讲“几种常用句式”时就特别强调:“主谓句中的动词谓语句最复杂,特点多。这里选讲其中常用的、有结构特点的几种句式”,而这几种常用句式中就包括存现句;另外,第106页主谓句与非主谓句的句型列表中,同样将存现句划入主谓句的范畴。这里的问题是第96页存现句的例句中出现了例(11)“昨天村里死了两头牛。” 而且在此页下边还特别作了这样的说明:“前段是处所段,可以同时出现时间词语如例(11),那是时间修饰,是状语,它是存现句的可有成分,不是必有成分(指处所词语)”。我们注意到其增订四版[注]黄伯荣,廖序东. 现代汉语(下)[M]. 北京: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7:93.、增订三版[注]黄伯荣,廖序东. 现代汉语(下)[M]. 北京: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2:129.也都曾举过这个例子,因此可以断定此例并非误举,而是代表了教材这样一种观点:存现句中表处所的主语前即使出现了时间状语,仍然是存现句。这一判定存现句的标准是不能令人信服的,依据是:句首出现时间状语后,改变了原主谓结构的性质,而成了状中结构,这一点用层次分析法分析,便可得到证明,就是说,当句首出现了时间词,原存现句(如“村里死了两头牛”),则转化为整个状中结构的中心语,说状中结构里的一个句法成分是存现句,逻辑上是说不通的;如果认为整个状中结构仍是存现句,则显然又违背了句型上属主谓句、句首要有处所词语做主语的大前提。
六、其他零散问题
一是第7页,“划分词类的依据”部分增加了词的“职位”“主位”“宾位”等概念。先说“职位”,出现在“词的语法功能,即词的分布功能,主要是指实词在语句里充当句法成分的能力,即词的职位”这句话里,一者有歧义,就是说它既可解作实词的语法功能,也可解作词的语法功能;二者概念孤悬,即这个概念只在此处出现过一次,此后再未提及。再说“主位”“宾位”,其源头是《马氏文通》模仿拉丁语的“格”而创的所谓汉语“名代诸字”的“次”[注]马建中. 马氏文通[M]. 北京:商务印书馆,1983:89.,后来,《新著国语文法》又依“次”而立“在主位”“在宾位”等实体词的“位”[注]黎锦熙. 新著国语文法[M]. 北京:商务印书馆,1992:33.。这些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符合汉语实际的。
文章来源:《农村科学实验》 网址: http://www.nckxsyzz.cn/qikandaodu/2021/0520/100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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